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法院法官汶川地震后颠簸7小时背着国徽前往禹里羌乡禹穴沟办案开庭,艰辛可见。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在刘立明生前参加的岳塘法院表彰大会上,院长要求法官要办好案,要把维稳放在突出位置。图片来源/岳塘区法院
■编者按
在中国,法院共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四级,基层法院主要是指几千个区县级法院。数据表明,全国80%的一审案件都由基层法院承担,它们是司法定纷止争的第一站。然而,基层法院因处于最低层级而难被关注,又因最直面社会矛盾而劳碌无常。这是中国法院系统最庞大、最平凡的一个群体,也是最不被了解、最不堪重负的一个群体。湖南湘潭岳塘区法官留下遗书“压力太大”后选择了自杀,“法官”这个被世俗视为特权阶层的群体,到底有着怎样的不堪承受?我们借这组报道为读者客观呈现中国基层法官真实的生存状况,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参与这一话题,如何认识和正视法官这一重要而特殊的职业,如何回归司法的权威与法官的尊严。
□本报记者覃爱玲发自湖南湘潭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的法官刘立明去世了。3月18日,这名普通法官用一根绳子把自己悬挂在租住的房间内,离开了这个他曾经活得颇为精彩的世界。
在刘立明租住的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街道金耐村,邻居刘胜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刘立明在遗书最后几行写道,“工作压力大,很累,不如死了算了,再见!”今年38岁的刘立明被同事评价为“很聪明”。他中专毕业后去学校教书,26岁即担任湘潭下属湘乡县泉塘中学的校长。据报道,刘立明后来通过自学法律,参加公务员考试考入岳塘区人民法院。
当地一位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听说直接原因是一个案子被发回重审了,压力很大。”
一位与岳塘法院有过接触的律师在博客中猜测,刘立明有两个案子被中级法院发回重审,“不知道法院内部的绩效评定如何?大概也是调解率、上诉率、发回重审率、维持原判率这些指标吧。发回重审是比较严重的绩效考核,一般发回重审的应该不多,居然还发回两个,真是叫人不要过年了。”本报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联系到岳塘区法官,他们都表示“不方便说话”。而岳塘区法院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据说,事情发生后,院里开了会,院长对大家说,“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以后不要再提。”
一位刘立明的同事对本报记者说,刘之死应该是“一时想不开”。这位邹姓法官称,她和刘立明共事时间较长,在单位同事里算关系不错,有时还一起出差。她认为外面的很多猜测都是没有根据的。在她看来,刘立明对法律本身很有热情,有理想主义气质,不是会很介意“租住房”这种物质条件的。
在这位同事眼中,刘立明比较追求完美,对生活充满热情、很讲究生活品质,和同事关系都不错。他的办公桌收拾得干干净净,穿着得体,不抽烟不嚼槟榔,很帅气,“像韩国明星”。这位法官说,刘立明家里还放着跑步机,“如果他是个女的,一定会去练瑜伽”。有空的时候,还经常上淘宝购物。
邹法官告诉记者,刘立明应该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他到法院后,也按期地升任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至于刘立明是否有抑郁症,她说以前并不知道,“这个应该是个人隐私”。
然而,刘立明的死仍然给周遭的同行带来了不小的震撼,他们以自身体会更愿意推测,正如他的遗言所示,刘立明死于“压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湘潭雨湖区法院法官向记者描述了基层法官的艰辛之处。据他介绍,中级法院过于严密细化的数据,比如上访率、息诉率、上诉率、发回重审这些指标来考核他们的工作,这让法官常常喘不过起来。
另外,法官的收入太低,作为基层院能提供的办案经费十分有限,很多时候去外地调查还要接受律师的接待,很没有尊严感。
这位法官表示,他认识的当地基层青年法官“普遍处于抑郁状态”。不少人想走,考虑留下的,是有可能“做到副院长一级”的,因为只有到副院长一级,才不用办案,否则一个法官一直要在大量的办案中捱到退休。“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即使不能升职,到一定的年龄,资历深了,也不必要天天那么忙碌。”
岳塘区法院位置稍偏,距离湘潭中心城区有一段距离,大楼比较陈旧。这是一个拥有85人的普通基层法院,去年全院办理案件2000多件。岳塘区法院2009年工作报告在区人大获得全票通过,报告中的几个数字展现了他们的工作业绩:95%的息访率,50%以上的调解率。
刘立明所租住的房子离法院很近,小区隔着一道围墙与法院相邻。记者找到刘立明原来租住房屋的房东,她表示刘立明从前年开始,就一直租住在她的房子内,她不愿回答有关刘立明的更多问题。
刘立明住处附近的快餐店老板知道这件事,但他不认识刘立明,“他们法院的人有人请,不吃我们这种小店的。”在这个快餐店老板眼中,法官是很好的工作了,“公务员,谁不想当。不过看跟谁比,上面还有科长局长院长,跟这些人比,当然是差些。”他也听说过刘有抑郁症。
几位记者接触到的当地基层法官或法院工人员对刘立明之死都表示痛惜和理解,“现在的法官不好当了”,不像以前,工作量也不大,说话有权威。现在一是老百姓法律意识更强,二是上面的考核严了。
然而,中级法院的法官也在抱怨,一位湘潭市中院的法官认为现在法官的待遇太低了,“我们这些法官都是要通过专门的司法考试的,工作量又特别大,但是我们的待遇跟普通公务员还是一样的。这样不公平。”他表示,“要希望法官不想办法搞灰色收入,在现有工资上加上个两三倍才能保证在当地比较正常的生活。”刘立明的死亡故事在当地看起来悄无声息,然而它带来同行心中的阴影和共鸣仍是挥之不散。笼罩在阴影里的还有刘立明身后留下的妻子和一个5岁的儿子。
■调查
九成法官持续忧虑
这是北京延庆县法院法官董晓军2007年对该院113名法官(包括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所做的一次调查研究,本报摘要如下。
这项调查显示94%的被调查法官反映心理压力较大,工作中经常有紧张感,有的表现为持续的忧虑和高度的警觉,如时刻担心案件出错;有的表现为弥散性的非特异性焦虑,如说不出具体原因的不安感,无法入睡等;近70%的被调查法官存在严重的工作倦怠,对工作不像刚参加工作时候那么热心和投入,总是被动完成本职工作。近20%的法官对工作不安心,有跳槽转行的想法。在被调查的法官中有近40%的人成就感低落或对工作没有成就感。有近10%的法官有看心理医生的渴望和需求。调查还显示,90%的法官认为当前的社会舆论对法官有偏见。有50%的法官认为工作繁忙、无法顾家是家庭矛盾的主要原因,60%的法官认为工作压力对婚恋造成了一定影响。
■跟帖
我们同时配发了一些网友在刘立明自杀新闻后的评论与跟帖。这些网友多来自基层法院。
惊闻湘潭法院公务员因工作压力太大而自杀,心中五味杂陈。再读一些不痛不痒的评论,心中浮现我所曾在的法院的同事音容笑貌,忽然发现泪珠已滑落脸庞。
基层法官们真的是太累太累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法官们一人一年平均办200件案子,还要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和活动,压力真的是太大了。上有领导盯着考核,外有不理解的当事人施加压力,时不时还被信访,不问理由都是你的错,一旦上访,全是承办人的责任,领导在机关,党政领导那里所受的压力全部转移给他们。
据统计,中东部较发达地区的法院年结案在一万件以上,也就是说,每人每年要办200件案子,甚至更多,我所在的法院最高有人办过500多件(我的天,他是怎么办下来的),这当中从送达到开庭到制作法律文书,到向当事人释法,到接访,多少法官不是“白加黑”和“五加二”(即五个工作日加二个双休日)的忙着。
非审判性事务又在牵扯着大量精力。法院每年的宣传、调研、学术论文、重点课题,一个个学术性活动像一记记重拳击打在一线法官的身上,这其中,哪一个学术性写作不是要耗费大量的脑力?每年修订出台大法几十部,小法不知多少部,逼着法官们不断的去学习,充电。审判不是事务性的机械劳动,天天重复劳动就行了,每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去研究,要去处理,客观地讲,真正办案的法官真的太大压力。
说了这么多话,有人要讲,你既当法官就应该要吃得了这个苦,因为社会对这个行业要求就是这么高。那么我就要同其他权力部门、有钱部门对比一下法官这个高尚职业所带来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是多么的不堪。法院工作人员要当上领导要经过办事员———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每个级别都要熬年限,混个审判员都要近10年,那么10年混成审判员是什么政治待遇,科级!
政治待遇不提了,就看经济待遇,客观讲,作为公务员,法官养家糊口还是没问题的,问题是,现在好点的基层法院都要研究生了,还要考司法考试。干得比牛还累,拿的钱却没人家多,我请问,全国有哪个地区的法院工资在当地能超过直属单位,如工商、税务、质监,包括公安,那些个垄断企业就更不提了。我再请问,如果一个研究生出身的法官工资同一个中专生出身的工商人员相比还要少一半,你又是什么心情。不要抱怨法官人身在福中不知福,他们在社会上是算是一个不错的群体,但就像商品性价比一样,他们的投入产出比太低,何况他们本身又是致力于追求公正的一个工作,看见黑暗与不公,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法院不光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还兼负着社会怨气的最后出气筒。
鉴于此,我当了法院的逃兵,我不是圣人,有更好的去处,我当然要走。再见了,亲爱的法院同行们,请原谅我不辞而别。
社会在早先年代对法官的评价改为了“吃了原告吃被告”,好像法官天生就爱吃饭。可有谁对这个群体深入了解过呢?真正当了法官的才知道,不容易。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可对于一个职业法官也不是小事,他要做到符合法律规范,要根据程序来办,要面对来自当事人双方、人民群众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稍有不慎就要遭到纪律处分。谁来关心这一弱势群体呢?
我最珍贵的十余年青春是在法院度过的。头5年,我由于不直接参与案件,压力不大,有时间和精力谈个恋爱结个婚(奉劝一句,还在法院的小年轻们,要谈恋爱结婚可要赶在提助理审判员前哦)。提助审、审判员后,头1年审结400多宗案件,第2年600多宗,第3年将近800宗。就这样,从独立办案以来,我原本黑油油的头发,第2年就白了五分之一,离开时大概是60%-70%吧。你法官判一方赢,另一方就会认为自己比窦娥都冤,于是层层上告。碰过一个能闹的当事人,释法后他不服上诉,上诉还没有结果他就告纪委告检察院举报我贪赃枉法。甚至在我调走后还找到新单位来,要求领导给说法,数次打电话威胁要跟我同归于尽。有次来找我,还带了硫酸,明目张胆放在信访办的办公室,把我同事吓得够呛。除了愤怒、逃避、提心吊胆外,我还能做什么?!
外在形象光鲜无比的法官却要承担巨大的生理和心理的压力,外界是很难感受到的。管理者应当从不该发生的悲剧中找到反思之源,积极而大胆地改革对法官不公平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位逝者的灵魂得以安息!我们迫切希望全社会多给以法官职业从业者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关爱!
听到同行自杀,内心很是悲痛。中国的法官不好干,已不是什么秘密,中国的老百姓很难,也不是什么秘密。在近二十年的基层法官经历中,发觉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是非常弱势和善良的,我们不需要有多高深的法律知识,只要抱着一颗公正的心是能解决大多数纠纷的。问题在于上面的某些领导,讲一套做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