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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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谈"李庄案":哪个界别触犯法律 都应被依法追究

2010年3月6日16时,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后接受了集体采访。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进行现场直播。

[京华时报记者]第一,关于重庆打黑。去 年一年重庆打黑引起全国媒体乃至全球媒体的广泛关注,请问您对重庆目前的打黑成果是否满意?觉得还有什么要改进的地方?二轮重庆打黑什么时候开始?会有什 么新的特点?第二个问题,请您务必回答。如何评价在重庆打黑中引起广泛关注的“李庄案”?在重庆打黑中如何确保司法的独立性?第三,去年“被就业”成为网 络上的热点话题,请问重庆市在确保大学生就业和提高就业率方面有和切实举措?

[薄熙来]我还想强调,历届市委市政府对这个问题抓得都很紧,从来没有放松过。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黑恶 势力也是钻我们的空子,在社会生活中千方百计地钻空子,所以我们确实要跟他们进行长期斗争,要有这个思想准备。讲到“李庄案”,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一审、 二审,最后宣判。《重庆日报》发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报道,我认为是实事求是的,你们可以读一读这个报纸,文章把这个问题从头到尾讲得非常详尽,对全国人民是 非常负责任的。“李庄”这个事情是打黑除恶整个斗争中的一个插曲,我注意到网上报道很多、评论很多。其实“李庄”这个事情,他的刑期也就是两年半,跟那些 黑恶分子的刑期相比要短得多。为什么这个事情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我倒觉得应该引起大家静下心来好好思考。

我觉得有几点:第一,“李庄”这个事情事实非常清楚,教唆黑恶势力的头子龚刚模来翻供,而且编造事实,说公安把他吊了八天八夜,大小便失禁,而且连细节都 讲得清清楚楚。李庄反复认罪,当时他的辩护律师都说你这样认罪要注意后果,但李庄本人很坚决,他说:“我确实有罪”。第二,程序非常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 序,李庄这个案件六个证人当庭出证,回答律师的提问百多次。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都觉得程序不合理,那什么叫做合理呢?还要做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在这个问题上 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庭审也非常文明,大家都看到了,公开、公正,一审、二审,都非常清楚。

再有,重庆在对李庄这个事情上,大家可以做一个分析,我们打黑除恶是敞开大门,外来的律师比重庆本身的律师还多。重庆去年很热闹,全国四面八方的律师去了 不少,律师的费用也不低,这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市场。龚刚模给李庄开的价也是20万、50万、100万,也是看涨,如果免死的话能给多少,那个价码也是很 好看的。但是重庆非常开放,全国四面八方的律师都去重庆。那么多的律师到重庆,不也就是一个李庄出了问题吗,重庆是善待律师的,但是如果说黑恶势力的头子 举报律师教唆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只要涉及到律师的事,我们一概不管,一概豁免,那不就成无政府主义了吗?不就无法无天了吗?重 庆市能这样吗?那中国的法律何在呢?按中国的法律来处理一个律师,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我们也感觉到很纳闷。这个事情我们已经把全部事实经过公 之于众了,我们愿意洗耳聆听全国各界对这个事情的评价。我认为全国各界,哪一个界别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哪一个界别触犯了法律,都应该被依法追究。这就 是我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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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芳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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